我从地上抬起头,就见到几人正在和那匪徒交涉。
为的一人是我们这的经理,连李志伟,是个挺不错的人。
那匪徒手中抱着一个瘦削的男人,应该是人质。
不论如何,这些事和我没关系,我只是个普通人,不会惹事,更不会加害于人,无论如何我都算个好人。
但是老天就是这么不开眼,他们干就干吧,我倒什么霉。
当我看清楚眼前的东西是把枪的时候,整个人就像从雪地里爬出来一样。
然而那家伙手里还有枪,我不能确定这把枪是谁的。
我现了,自己和安保人员形成了一个独特的夹角。
安保人员迫于人质的压力无法动手,但是我在那人的后方。
如果我来开枪的话,很大概率可以直接拿下此人。
即便我是一个从没有用过枪的人,在这么近的情况下也有很大的成功率。
但是我真的要这么做吗?
即使他是个恐怖分子,他也是个独立的人。
我知道你们可能会觉得很扯,但是这是事实。
任何人都可以做出这样的选择,开枪,但是我不能,至少我不会。
所以,属于我的部分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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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刘文节,我是一个作家。
我想问问诸位,你们做过什么令自己后悔的事情吗?
就是那种造成很严重后果的错误。
我做过。
就在今天。
说实话,这一行当真不好干。
像我们这种底层的作家,基本处于一种死不了又活不起的状态。
日常工作无非就是给报社寄过去一些作品,拿点微薄的稿费。
那是很平常的一天,谁也没想到会生这样的事。
我被挟持了。
事挺突然的,不只是我,周围很多人都没反应过来。
我也不知道这人的具体目的到底是什么,但是此时此刻他应该是想逃跑吧。
不论如何,挟持人质这个策略挺成功的,至少扛住了生存压力。
面前的一众人,大部分是安保人员,为的是一个青年男子。
我身后的人一直在叫嚣,这让我有些烦恼。
他的枪口顶在了我的太阳穴,说实话,我很不喜欢这种感觉,当然你们肯定也不喜欢,这很好理解。
不管这个混蛋想要干什么,我都不能顺着他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