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只给他一个星期的时间去框定凶手,并且也做出过提示——
他的身边存在非人类。
所以不能放过任何一点蛛丝马迹,梁归也不例外。
他可是gay,万一就是他求而不得因爱生恨呢。
方初用同样的理由对第二个人产生了怀疑,他轻手轻脚地推开门,跟做贼似地把脑袋伸进去。
里面很安静,呼吸声均匀可闻。
安全!
方初屏息凝神,把自己的拖鞋甩在门外,就着白袜踩在地上,谨慎万分地走进去。
他没怎么来过梁归的房间,和他的比起来,这儿空旷得简直像个样板房,没什么特别重的个人痕迹,梁归自己的东西也少得可怜。
想当初这灰扑扑的大高个到家里面的时候,寸头断眉,皮肤黝黑,肌肉鼓鼓囊囊,看起来凶戾又不好惹。
方初躲在楼上偷看他,心里面酸溜溜地想,长得一副蛮横样儿,肯定会欺负人。
结果下一秒他就见那个大老粗从身后提出了一个编织袋,靠近底部的地方割了两个洞,两只大公鸡的脑袋探在外面,转着黑豆似的眼睛好奇地看人。
方初:“…………”
那个笨狗发现了他,局促又紧张地看他一眼后飞快收回了视线,脊背似乎有些挺不直,埋着脑袋看起来自卑又怯懦,声音有些结巴地与方枝意说——
“我听说弟弟身体不太好,所以,所以我从家里面捉了……两只,两只鸡带过来。”
他似乎也知道这很拿不出手,耳尖红得快要滴血,满是老茧的手揪着裤缝解释:“这些鸡只吃玉米和嫩草,要,要好一点……”
声音越往后越小,在满堂珠围翠绕下,他那身洗得发白的旧衣服,破破烂烂的手提包,全都显得像个格格不入的小丑。
方初看得轻“啧”一声,忽然挺直腰站起来,跟头出栏的小牛一样,噔噔噔地冲下楼去,三步并作两步,猝不及防地跳到人家背上,手臂勒着他脖子,双脚缠在他腰上,气焰猖狂。
“回家先认清大小王!我是大大王!听到没有,以后你要像他们所有人一样,听大大王差遣!”
那时的梁归比现在还笨几百倍,听他自称是大大王,连忙诚惶诚恐地点点头,一再保证自己会听话。
他带来的那两只鸡最后也没有被杀掉,因为方初来了兴趣,在后花园垒了个鸡窝,给两只鸡起了名字,一只叫恭喜,一只叫发财。
结果第二天早上恭喜发财一唱一和,黑着脸从被窝里爬起来的方初满花园的撵鸡,后边还跟着只傻乐的萨摩耶。
可谓是形象版的鸡飞狗跳。
方初对于这种有损他英明形象的记忆不屑一顾,选择性地忽略后将心思放到房间四处的摆设上。
书架上很干净,只有一些关于汽修的书籍,梁归之前的工作就是干这个的,他辍学很早,在社会上摸爬打滚了很多年,修车是他吃饭的手艺。
衣柜里也十分寻常,暗色系的衣服分门别类地挂着,没有一丝褶皱,也没有半点生活气息。
书桌上所有东西整整齐齐,浴室内每样物件都井井有条,没有半点异常。
可方初却越看眉头皱得越紧,一个人就算再怎么极简,总该会留下些生活痕迹的。
偏偏梁归这房间干净得简直令人毛骨悚然,连垃圾桶里都一尘不染,好像他根本没在这儿生活过似的。
……不对。
方初呼吸急促了两分,一个人如果不是极端的洁癖,那把整个房间痕迹擦得干干净净的唯一原因,就是想要隐藏些什么。
梁归一定藏了东西。
这种寻宝式的探索让方初有些抑制不住地兴奋,他觉得自己肯定忽略了什么。
亮晶晶的眼睛四处乱转,落到书架时他陡然停住。
书很干净,没有翻开过的痕迹,像只是用来装饰的。
方初心脏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迫不及待地冲过去,试探性地推了一下书架。
能动!是一个隐形书架门!
第24章晋江文学城独家他喜不自禁,开心……
他喜不自禁,开心到踮了下脚尖,藏在衣服底下的桃心尾巴也跟着甩了甩。
蹑手蹑脚地偷溜进去后,他第一时间便摸黑把书架门给重新关上,这样即便梁归醒过来也发现不了他。
方初为自己的缜密沾沾自喜,翘着唇角狡黠得像只准备偷腥的猫儿,眼睛亮晶晶的,灯都不敢开,用的还是手机上的手电筒。
快要知道梁归的秘密了。
做坏事向来兴致盎然的小少爷兴奋到尾巴都从衣服底下翘了出来,高高竖起,尾尖弯曲,晃过来摇过去,但方初心神放在别处,根本没发现。
他屏息凝神,小声喊着三二一,灯光亮起的那一瞬间,他眼中的期待一下子跟着落空。
还是没什么特别之处,窄而软的单人床,干净柔软的羊绒地毯,随处可见的布偶玩具,每一处都布置得整齐精致,小摆件可可爱爱,全都是方初喜欢的。
甚至可以说,这个房间就是他的缩小版。
梁归搞个一模一样的干什么?
而且看这里的生活痕迹,他显然在这里住了很久,垃圾桶里扔了纸巾,床单上有睡过的褶皱……等等!
方初眸光一顿,三两步跨到床前,弯腰仔细去看,浅色的床单和被套上是卡通小猫脚印,很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