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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第11页)

林修远道:“我生病刚好,嘴里吃不出味道,你来替我尝尝味道可以吗?”

诺诺没说话,小肚子又悄悄叫两声,她捂住自己的小肚子,不想让他听到什么声音,勉强回:“好吧。”谁叫她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宝宝呢。

林修远眸子里淌笑。

诺诺远远地看着他,心道,这个大冰山最近好像变得爱笑了些,是因为那天晚上发烧把他身上的冰都给烧化了吗?她想了想,好像也只有这个可能了。

沈安若会开完,已经是半个小时后。

黄桂琴在阳台上晾刚洗好的衣服,看到她出来,伸手指指厨房,悄声道:“两个人在厨房。”

沈安若下意识地往厨房走,没两步又停住脚,转去了阳台,拿起一旁的衣架也晾起了衣服:“让他俩单独一待会儿。”

黄桂琴笑。

明亮的厨房里,诺诺坐在自己的专属小餐桌前,咽下嘴里的卷卷面,又拿纸巾沾沾嘴边的奶油,很公正地给出评价:“你做得也还可以,但是没有我妈妈做的好吃。”

林修远半屈膝蹲在小姑娘身边,将她脸颊边的碎发拢到耳后:“你妈妈很会做饭。”

诺诺顿了下,看他:“你以前就吃过我妈妈做的饭吗?”

林修远道:“吃过。”

诺诺生出了些好奇:“我妈妈都给你做过什么呀?”

林修远想到那个冬天每晚都不重样的饭菜,嗓音有些哑:“很多。”

诺诺眨了眨眼,就连宝珠姨姨和怀章叔叔都没有吃过妈妈做的很多菜,妈妈只给她做过很多好吃的,所以妈妈是像喜欢她一样喜欢过他吗?

她眼睛扫到他的手腕,咬了下唇,又问:“你手上这个青青紫紫的是怎么弄的?”

林修远回:“不小心磕到的。”

诺诺又凑近些他的胳膊看了看,手指伸出去,想碰又没敢碰,只低下头,对着他的手腕,轻轻呼了呼气:“呼一呼就不疼了,我磕到了哪里,妈妈也会这样给我呼一呼的。”

林修远眸底泛出涟漪,像月光拂动开湖面,晕出一层浅浅的光。

他的眼睛笑起来有些漂亮,诺诺都想摸摸他的眼尾,手抬起了些,又落了回去,她拿起勺子埋头继续吃起了自己的意面,香香的虾仁吃到嘴里,小脚丫在餐桌底下晃了晃。

林修远看着她长卷的睫毛,眼里的笑加深,他揉揉她柔软的头发,起身去看砂锅里炖菜。

诺诺想到什么,咽下满嘴的虾仁,又看他:“你以前也给我妈妈做过很多很多好吃的饭吗?”

林修远一怔,如实回:“就做过一次。”

晾完衣服走到厨房门口的沈安若听到他的回答,慢慢停住脚。

他确实给她做过一次饭,是在他生日的那天早晨,确切地说是在他们第一次上完床后。

只是这件事,失了忆的他又怎么会知道。

第37章

那段时间她把她所有会的招数都在他身上试过了,包括电影里看到的,杂书上学的,但他都没有任何反应。

她一开始以为他是在享受冷眼旁观她出尽各种洋相的过程,后来又觉得他可能就是对她这个人没有任何兴趣。

要是前者还好说,她不介意在他面前当一个小丑让他取乐,但要是他对她压根儿就没兴趣,那她所做的一切就都是白费力气,所以她犹豫着要不要尽早更换目标。

但是更换目标又并非易事,他的身份,他坐的那个位置,是她计划里最为关键的一环,换一个人,未必能成事。

在她进退维谷之际,她在一个酒会上遇到了林启正。

林启正是他二叔家的小儿子,在林氏虽然任了个闲职,但手里握有股份,在董事会里也有一定的话语权,对于已经无路可走的她来说,退而求其次也不是不可以,最重要的是林启正对她有兴趣,在他第一次过来敬她酒的时候,她能明显感觉到。

所以她的注意力就偏到了林启正身上,一直琢磨着计划成型的可能性,最后导致他冷不丁地问起她一个项目上的数据时,她分了神,一时没答上来。

作为助理,参加酒会也是她工作的一部分,要充当老板的临时女伴,要做老板的“人机备忘录”,还要随时应付老板在工作上的抽查。

他在工作上面要求尤其严格,她跟得是会有些吃力,但还没有出现过被他问住的情况,这是头一回,她查过手机上的文件才给出他答案。

他没有说什么,但沉下来的脸色表明了他的不豫,要搁之前,她肯定会想方设法地哄他高兴,可要是她把目标换成林启正,就没有必要在他身上放太多的心思,她只公事公办地道了歉,说下次会注意。

后半程的酒会他没再分她半个眼神,酒会结束后,他连车都没让她上,她站在酒店门口,看着消失在夜色里的车尾,越发坚定了要换人的决心。

她打不到车,在路上晃荡着,就遇到了林启正的车,林启正邀请她去吃宵夜,她犹豫两秒后上了车。

林启正要比他接地气太多,说吃宵夜,就直接带着她去了一个大排档吃烧烤。

也要比他容易相处太多,根本不用她费尽心思找各种话题,她随便一句话,林启正都能接上,还能天南地北地聊下去。

兴到浓处,林启正还跑去接手了老板烧烤的活计,自己动手给她烤了起来。

气氛正好时,他的电话来了,问她要他的打火机,她怎么会知道他的打火机在哪儿,结果在她自己的包里翻到了。

在一些场合她会替他保管手机打火机这类的贴身用品,但酒会前,他分明只给了她手机,刚才一出酒店,她就将手机还给了他,也不知道打火机是什么时候进到她包里的。

他要她半个小时之内把打火机送到,语气不容商榷,她只能告别林启正,大半夜的打车去给老板送打火机。

她到现在都记得她敲开银海湾的门后,他站在门口皱眉看她的眼神,好像她去送的不是他的打火机,而是她自己的人头。

她知道她当时的鬼样子,在酒会上盘起的头发已经被她完全散了下来,刚才下车的时候又被迎面的大风吹了个乱七八糟,还有一身的啤酒味儿混着烧烤的油烟味儿,不会好闻到哪儿去。

问题是她身上味道再难闻她也没有去蹭他,他凭什么用那种嫌恶到恨不得让她从地球上消失的眼神看她。

她被他的眼神惹恼,再加上酒精的原因作祟,更重要的是她打算再试这最后一次,要是还是不行,她也就不在他身上再继续撞南墙费力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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