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血脉之力是有限制的。
那就是一代会比一代弱。
所以,最终,人类已经没有这东西,也没有能力了。
但刘醒非此刻毕竟是个逆命者。
他的实力,正在一步步的增强。
“这个人——”
撒塔林感觉到口干舌燥。
他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这人能杀光他们。
人类——原来这么强。
其实,人类很强,这是事实。
但大多数精灵往往意识不到这一点。
对大多数精灵来说,她们健康,长寿,拥有人类所渴望羡慕的一切。
甚至有人类贵族抓捕精灵,用无比的贪婪述说他们渴望精灵的一切。
美貌,健康,还有那长葆的青春。
此外,几乎每个精灵都是天生的射手。
而射箭,从来是技术兵种。
它不是苦练月就行的,而是往往需要年才行的。并且,对于人类来说,长时间练习弓箭,会扭曲了脊柱,造成职业病,折磨后半生。
但这对精灵来说,就是几乎不存在的事。
更不要说精灵的魔法。
那真是奇迹的力量。
一切是那么的不可思议。
所以精灵在面对人类时,是居高临下的。
高高在上。
看不起你。
可问题就在这。
也许大多数人类是如此的没用,废物。
但是,在人类中,往往也会出现一些惊才绝艳的人物。
他们明明接触魔法时间很短,却能有辉煌的成就。
这力量之大,往往让精灵侧目。
好在。
至高之地仍然是在精灵的手里。
不然,一切可真成了笑话了。
嗡。
刘醒非抖落枪杆上的血,他看着手中的长枪,上面已经有了一层的血色纹路。
现在,这把枪终于有了除锋锐,坚固外,第一个属性了。
吸血。
这是一个很恶心的能力。
它意味着持此枪者,只要仍然是在攻击,就有可能不会死。
但是,还不够。
刘醒非吐了口气,继续杀了起来。
其实,说起来,这是一个好地方。
这里不是深渊,刘醒非这么杀也引不来深渊意志,或者深渊位面的一些大人物。
像堂娜多德,骨精大王,奥莱斯夫人,这些都是小怪,是小boss。
不是从前刘醒非面对的那些巨怪。
这些怪物,刘醒非可以游刃有余的杀掉,还不会惊起反应。
要是在深渊为么干,那可就炸了锅了。
那是顷刻之间就会来一大群。
任你再强的实力,也只会打到力竭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