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天啊,公主怎么会看上这小子?”
“不止看上了,听那意思是已经吃上了。”
“生米煮成熟饭了?”
“我这么帅,为什么还是单身狗?”
“这小子是给公主下了迷魂汤了吧?”
……
广场上尽是各种哀嚎声。
当然也有不少志向高远的的绝世天才,他们对那图曼曼这种不受宠的公主根本不屑一顾,要取也是像那图朵朵这样的掌上明珠。
那图曼曼有男人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帝国学院里的某个正在吐纳的男子耳朵里。
他长相跟人类无异,但全身皮肤却光滑无比,像是河马一样。
屁股后面长着一根跟身体一样粗壮的尾巴,尾巴时不时的拍打着地板,引发五十级的地震。
男子听到小弟的报告之后,面无表情,然后起身缓缓走了出去。
下一秒,他已经出现在广场之上。
他的出现立马引起了轰动,只我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盖过了所有人,仿佛他天生就是王者。
他的目光一扫而过,落在了那图曼曼身后的冷风身上。
冷风目光闪烁,感知到了对方的强大。
恒星四阶巅峰,虽然境界跟那图欢欢的一样,但是散发出来的能量波动却是后者的十倍不止。
这就是绝世天才跟普通天才的区别,以一抵十。
那图曼曼将冷风护在身后,皱着眉头道:“弗利沙,你别乱来,我男朋友现在是参赛者,你不能对他出手。”
弗利沙闻言,眼睛里的杀气直接凝聚到冰点,周围实力弱一点的人当场就吓尿了裤子。
这就是绝世天才的压迫感。
有考生感慨,
“强,太强了。”
“他是谁,年纪好像也不大,为什么实力会强的可怕。”
人群中我也有生活在帝都的考生,他们了解帝国学院的各种消息内幕。
于是解释道:“弗利沙,十六岁就以第一名的成绩考进帝国学院,现在不过二十年时间,就成了学院里的风云人物,实力能稳胜过他的除了基督山伯爵的小儿子之外,没有人能在他的手上走过三招。”
顿时惊呼声连连响起。
“原来他就是弗利沙啊,我听说过他的传说。”
“他是我的偶像啊,我来参加考试就是我为了见他一面。”
“要是能跟跟生孩子,那该有多好。”有的女孩子开始犯花痴。
有人当场泼冷水,“听说弗利沙的家族都是无性繁殖,所以没有重要器官,不知道是不是要真的?”
“嘘!小声一点,被他听到你就死定了,弗利沙的家族最恨别人提起这件事,一旦被他们知道,绝种灭族的事都干的出来。”
……
下面议论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演变成悄悄话。
但是怎么能瞒得过弗利沙的耳朵,他的额头上青筋一根根暴起,尾巴迅速拍打着空气,每一下给人的感觉都像是可以击碎一颗恒星。